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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保不动产登记信息
录入时间:2016-01-22 10:56:53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强调,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制定的实施细则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实施细则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对不动产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细则明确,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实施细则提出,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违法规定的,除依法给予处分外,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强调,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制定的实施细则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实施细则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对不动产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细则明确,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实施细则提出,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违法规定的,除依法给予处分外,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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