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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防止投机资本侵占农民权益
录入时间:2017-02-13 13:55:48 点击:
无论来自何方的企业,也无论表面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在改革中都不能将农民的利益改少了、改小了,更不能将农民的利益改丢了、改没了。
据报道,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力村是一个被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寄予厚望的全国农村土地改革试点项目。然而几年过去了,当初曾经红火的建设工地目前却是荒草萋萋。村民反映,当初为进行土地改革试点项目所引进的合作企业,在项目建设中擅自把以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作抵押所得来的贷款挪作他用,造成项目被迫停滞。目前不但拖欠农民大量材料款、工程款和拆迁补偿款、青苗补偿费,而且在关乎村民生命安全和百年生计的安置房建设中,被多次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些在建房屋的外侧柱子竟然都是空心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中央的规定,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改革试点。然而,在个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侵占农民资产、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却时有所闻,亟待引起社会重视。一些企业和个人抱着投机心理,企图利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到农村大捞一把。这些企业由于居心不良、动机不纯,在与农民合作时往往罔顾诚信、不讲法治,为了获得不法利益不惜偷工减料、掺杂使假,干出坑农、害农之事。
各地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之后又一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变革,改革政策的出发点首先是要惠及以土地为生命的广大农民,使农民兄弟能够在改革中产生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无论来自何方的企业,也无论表面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在改革中都不能将农民的利益改少了、改小了,更不能将农民的利益改丢了、改没了。
因此,只有在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之下,才谈得上相关各方携手推进、合作共赢,也才谈得上实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初衷和目的。当前,为了确保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试点地区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于那些在改革中坑农害农、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学习班、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开展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把那些真正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企业引进改革项目之中,将那些居心不良、动机不纯、企图利用改革获取非法利益的投资者拒之门外。
媒体所披露的力村改革盛衰沉浮的曲折经历令人唏嘘,但我们相信力村农民探索、改革的步伐一定不会停止。同时,我们也希望地方政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作为,协助农民依法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在法治的轨道上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向前进。(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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