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遂宁市2016年3月1日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录入时间:2016-02-25 10:42:21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遂宁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在市城市规划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遂宁市2016年3月1日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从2016年3月1日起,市城市规划区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将停止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林权证》,改为由市国土局统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笔者了解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2016年3月1日前,依法颁发的前述证书继续有效,不需申请更换,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新浪博客 网易博客 搜狐博客
     
新浪微博 微信平台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