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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3月7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

录入时间:2016-03-08 11:08:17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3月7日,贺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开启受理,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贺州成为广西第三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级市。
贺州市3月7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
  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大厅开设了3个受理窗口,目前主要受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换发新的证书。
  笔者了解到3月7日受理房地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森林和林木以登记申请的,按原登记政策在原单位登记系统上办理有关登记,继续核发《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的证书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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