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江门市3月11日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录入时间:2016-03-11 10:29:44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江门市自2016年3月1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新会分中心办理,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3月22日起,江门将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江门市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新会分中心承担市区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工作。
笔者了解到该市自2016年3月22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江门市自2016年3月1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新会分中心办理,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3月22日起,江门将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江门市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新会分中心承担市区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工作。
笔者了解到该市自2016年3月22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搜狐博客 |
新浪微博 | 微信平台 | 腾讯微博 |
联系电话:0531-80989126/9 传真:0531-80989126 E-mail:bd@sdtcgh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