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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确定
录入时间:2015-03-20 10:42:34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时间安排、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总责,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地税、法制等部门协作,优化职能,切实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到实处。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要积极稳妥推进,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最终实现登记机构、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按照“权利不变动则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在权利不变动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意见》要求,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河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安排时间进度:今年6月底前,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今年年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明年年底前,制度建设、数据整合和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的融合对接要全面完成,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正常有效运行。
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时间安排、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总责,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地税、法制等部门协作,优化职能,切实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到实处。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要积极稳妥推进,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最终实现登记机构、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按照“权利不变动则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在权利不变动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意见》要求,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河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安排时间进度:今年6月底前,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今年年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明年年底前,制度建设、数据整合和各类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的融合对接要全面完成,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正常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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