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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诚国土报道:市场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缺席严重
录入时间:2014-03-26 15:27:14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市场出去严重的缺位现象,具体的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城乡土地市场的分割导致市场作用难以发挥。这些年,在完善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城乡土地基本处于分割状态。土地在农村和城市、农业和工业、商业及住宅之间的配置,通过地方政府而不是市场来完成。资本、劳动、土地三大要素市场不统一,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就难以完全实现。
第二,土地产权没有固化在农民手中,限制了农民参与市场的能力。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集体”指哪一级,法律规定较为含糊。土地权属关系混乱,所有权主体界定不清,内容界定不完整,导致所有权主体缺位,所有权代表模糊,农地产权结构不合理、层次不清、关系不顺,各级政府通常以“国家”的名义取代“集体”而成为事实上的所有权主体。这必然造成土地产权的权能残缺不全,土地市场流转的内生机制不成熟,大大限制了农民参与市场交易的能力。
第三,政府垄断土地供求市场,抑制了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不管是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用地,只要涉及农村土地,都必须先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征地补偿费不是由市场形成的土地价格,而是政府定价。当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征地矛盾凸显、城市房地产价格高涨等问题,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直接经营商业性质土地、排斥市场主体自主参与土地交易直接相关。
第四,抵押权、担保权受限导致农民土地资本功能不足。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早已全面放开,相关操作办法和配套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抵押一直受到严格限制,成为抵押制度未能开拓的最后孤岛。如果允许农民承包土地抵押,可以实现资金大规模向农业农村回流,不仅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也为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第五,长期忽视宅基地及住房的商品化、资本化属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市场体制改革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定居,而在现有宅基地政策下,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无权买卖、租赁、抵押,宅基地上的附属房屋的流转也被严格限制,导致农民进城后在农村住宅和宅基地的闲置浪费,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和身份变更的需要。城市的房子买不起,农村房子卖不掉,数额巨大的农村宅基地资源不能得到资产变现,已经成为中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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