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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分三批实现受理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录入时间:2015-03-28 12:20:00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3月1日起实施,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广西自治区积极部署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15年底前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分三批实现受理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笔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分三批实现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第一批:6月30日前实现统一登记。全区除南宁市以外的13个设区市本级和田东县、北流市等部分县(市)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第二批:9月30日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区除南宁市和第一批以外的不少于50%县(市)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原则上各市所辖县(市)中,不少于50%县(市)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
  第三批:11月30日前实现统一登记。全区所有市、县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最大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的,尽快建立,扎实推动本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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