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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三五”末期实现全省覆盖农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
录入时间:2016-04-05 13:50:30 点击:
近日,全省农村经营管理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会在西安召开,提出到“十三五”末期,实现所有县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责任制,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会议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61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三个不得”的原则,引导土地流转,积极开展土地托管、股份合作、代耕代种、联种联收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切实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到农村改革的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认真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改革的成果。
会议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把控工作质量,切实做好成果利用,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全力以赴打好确权登记颁证这场“攻坚战”,真正把确权登记颁证这件“实事做好,好事做实”。围绕培育提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经营实力相当、需求结构类似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现代农业经营联合体;大力发展实体化、股份化和企业化的农民合作社联社;鼓励一般农户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农户与合作社、龙头企业联营共营,实现农户共享一二三产业增值效益。(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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