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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提高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录入时间:2018-04-10 11:09:57 点击: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国家也日渐的富强了。
特别是最近几年,民生问题逐渐已经超过了工业,成为了我国最重视的一个目标,于是,一套接着一套的惠民政策出台,都在为提升农民朋友的幸福指数而努力。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今天,小编就为各位农民朋友分析一下此次《意见》对广大农民朋友都有哪些影响?
一、完善待遇确定机制
很多人都知道,养老保险是由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并且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每人每月70元。而不同的地区所给的基础养老金也不相同,比如说安徽省的只有70元,而上海的却有660元。
所以,此次《意见》规定:地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二、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
另外,国家也对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给了一个上限。
要求各地应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并且,对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三、关于部分农民选择缴纳最低档的养老保险
人社部相关人表示,有许多农民朋友因为不舍得花钱,所以导致个人账户的积累金额比较少,为了不影响他们到退休年龄后所领取的养老保险过少,建议通过四个方面来解决问题。
1、合理确定和调整缴费档次,提高个人的缴费金额;
2、建议政府提高对个人缴费补贴;
3、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4、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增加收益。(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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