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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出台 确保年内完成整合工作
录入时间:2015-04-20 11:07:39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4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笔者了解到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两部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支持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切实将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笔者了解到指导意见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应确保今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要明确时间要求,细化任务安排,严肃工作纪律,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
4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笔者了解到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两部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支持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切实将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笔者了解到指导意见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应确保今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要明确时间要求,细化任务安排,严肃工作纪律,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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