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安吉出台《通知》提高林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录入时间:2016-05-19 15:13:36 点击:
如何从制度上细化被征地农民“公平补偿”原则?日前,安吉县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林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被征地农民在林地、青苗、安置留用地、社会保障金等方面的补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通知》明确,农村集体林地征收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补偿安置标准调整为315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1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14000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另行计算。
为何要调整林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据安吉县国土局统征所所长刘文斌介绍,近几年来随着安吉县重大交通、能源、水利、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和“占水补水”政策影响,林地征用越来越多,县辖区2013年至2014年征收林地涉及项目共114个,征收林地总面积为2157亩。然而,现行较低的林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给被征地农民生计带来较大影响。为了平衡与周边市县补偿安置差距,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合理的林地补偿机制,同时确保县境内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商合杭高铁、申嘉湖高速延伸等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安吉县国土局负责拟定了这一标准调整完善文稿,并获得了县政府批准。(天诚规划z)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搜狐博客 |
新浪微博 | 微信平台 | 腾讯微博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