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仙游县农土地经营权最高贷款土地评估价值达70%
录入时间:2016-06-17 15:53:12 点击:
仙游县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行,承包土地经营权后,最高贷款土地评估价值的70%,同时,县财政设立500万风险金作为保障。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可以用来抵押贷款。记者昨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该县金融系统第一笔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标志着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式在该县区启动。
去年12月底,仙游县被列为全国232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为此,仙游县人行、金融办、农业、国土等部门先行先试,并于今年5月初出台了《仙游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
根据《方案》,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发放的,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土地流转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的一种贷款,即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债权的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业务。
符合四点要求可申请抵押贷款
《方案》规定,仙游辖区内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只要符合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承包的土地没有权属争议、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抵押事宜和经签订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取得县农业局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并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租金共四点要求,即可向县农信社、瑞狮村镇银行、民生银行仙游分行、仙游邮蓄银行等辖区多家商业银行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在申请贷款后,原则上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对诚实守信、有财政贴息,或农业保险和具有保险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增信手段支持的,贷款额度可扩大到70%。
为加强贷款风险控制,仙游县财政同步出资5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分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补偿抵押物处置期间农户权益保障及抵押物处置后不足以弥补本金损失的贷款风险。(天诚规划z)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搜狐博客 |
新浪微博 | 微信平台 | 腾讯微博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