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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发放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录入时间:2016-06-21 16:33:41 点击:
  6月17日,广西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首发式在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举行,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吴冰梅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伟手中领取了盖有“容县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专用章”,编号为“桂(2016)容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容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该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容县发放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梁伟表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容县县委、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在不动产中心首次登记、变更等工作中,统一使用了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他证书样式将不再使用,原有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证照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产权制度,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法定的不动产权利。
  “心情特别激动,真没想到自己能领到容县的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领到容县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吴冰梅表示,了解到容县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后,按相关要求准备了申请材料,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并提交材料后,很快就可以拿到证书了,不像以前那样要跑几个部门才能拿到一本证书。
  据了解,容县不动产登记局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其下设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本级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现有的房产证、土地证怎么办?据介绍,全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市民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当事人不必更换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
 在当天容县发出的每本不动产登记证书都各自有不同的代码,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里也首次提到了“不动产单元”概念。不动产单元代码由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特征码、宗地顺序号、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等七部分共28位数字和字母构成,每本证书都有自己的唯一号码,其相当于全国范围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根据号码能够直接对应相应的房或地,也就是说,根据号码可以确定该户房屋或地块的具体坐落。(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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