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下发 保护耕地有补偿

录入时间:2016-07-04 15:19:41 点击:
《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下发 保护耕地有资金补偿
  告诉农民兄弟一个好消息,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自2016年起,我市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统筹地方财力和资金确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以奖代补资金标准为:永久基本农田每亩不得低于60元/年,且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不得低于省补贴资金;其它一般耕地每亩不得低于30元/年。(天诚规划z)

 
新浪博客 网易博客 搜狐博客
     
新浪微博 微信平台 腾讯微博
\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