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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助力农民脱贫致富
录入时间:2016-07-05 14:27:00 点击:
近日,由龙井市物权融资公司、人民银行、农商银行、扶贫办共同研究推进的龙井市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在龙井市老头沟镇大箕村成立,现场采取“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为大箕村的32户贫困户发放了首批扶贫小额贷款139万元,为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提供了根本保证。
“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金融扶贫是继2015年龙井市物权融资公司创新推出“家庭农场+贫困户”金融扶贫后的又一新模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承贷主体,由物权公司向金融机构承诺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签订信贷合同,贷款到账后分发给贫困户使用,到期后合作社负责收回,集中统一归还银行贷款。两者均为龙井市推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重要内容,“金融精准扶贫”已成为龙井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一剂良方。
龙井市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国家级《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确定的试验区之一。2015年,龙井市物权融资公司就积极探索金融助推精准扶贫的新途径,创新推出了“家庭农场+贫困户”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该模式以家庭农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创新为基础,采取贫困户挂靠家庭农场的方式,使贫困户借助已成熟的家庭农场的融资能力获取金融支持。并在家庭农场技术、管理的指导下,提高生产效率及规模,利用1至2年的帮扶,推动贫困户向家庭农场孵化,最终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其中,明确要求8类贫困户不予贷款,即:有赌博等不良行为的、未建档立卡的、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或在65周岁以上(不含65周岁)的、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或固定住所证明的、从事非法经营生产活动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家庭劳动力人数少于2人的、贷款用途不明的。
2015年,龙井市以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老头沟镇应岩村为试点,选择应岩村运行状况较好的远航家庭农场为挂靠农场,选取了5户有能力、有进取意识的贫困人口为帮扶对象,试点推动“家庭农场+贫困户”金融精准扶贫创新工作。当年融资57万元,获得纯收入40万元,偿还外债11万元,贫困户土地经营规模、农机具数量大幅增加,住房、家庭生活设施等均得到了极大改善。今年,该试点贷款额度由57万元增至82.8万元,预计平均每户纯收入可增加5至6万元,基本实现由挂靠贫困户向家庭农场的孵化。同时,龙井市准备将试点工作扩大至6个村屯。2017年,基本在全市514家家庭农场全面铺开,争取全市在2018年前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据龙井市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公司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将在全市共同推进这两种金融扶贫模式。(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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