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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意见》推行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
录入时间:2016-07-12 16:21:25 点击:
日前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困扰申请人“重复提交涉税材料”、“再次抽号排队”等问题,将得到解决。近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地税部门进驻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全省推行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
《意见》明确,整合不动产登记和地税部门相关业务受理窗口,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窗口受理,地税部门所需涉税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网络共享,申请人不再重复提交。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打通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地税部门的网络通道,实现所需业务数据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和共享。联通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地税部门的业务受理系统,实行业务受理一次抽号。
《意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和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尽快研究制定协同办理的工作方案,共同做好不动产登记和征税业务流程梳理整合、升级改造各自业务信息系统、优化办事程序和窗口设置、系统联调联试、签订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协议等工作,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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