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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城乡统一”意义重大

录入时间:2014-08-14 14:20:38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城乡统一”意义重大
   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10日,国土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
   笔者了解到当前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对研究不动产问题的专业人士来说,很多年来一直就有“大统一”“小统一”的形象说法。简单说,在维持各部门多头管理构架下进行修修补补,是“小统一”;彻底打破多头管理的方案,真正实现城乡统一改革是“大统一”。按党中央、国务院明确部署,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只能是“大统一”。因为“小统一”本质上还是要维持城乡分割格局,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是一摊,山水林田海等农村土地是另一摊。目前加快推进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遇到的大部分障碍,归根到底是一些“小统一”利益团体或明或暗的抵触。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多可以追到城乡二元化格局这个根子上。城乡二元化格局有两大“支柱”,一个是户籍,一个是地籍。这两大“支柱”直接造成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不平等、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平等。此次五部门的通知,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强调了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缺一不可,彰显了“大统一”改革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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