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安平县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作为遗产继承
录入时间:2016-08-22 15:06:09 点击:
近日,衡水市安平县的闫先生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咨询,农村现在进行的土地确权非直系亲属是否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享有。对此,安平县农牧局称,土地确权是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此外,根据规定,农村耕地属集体所有,同样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
据网友闫先生介绍,他是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人,他的三爷爷无儿无女,已在四年前去世,其三爷爷在去世前留下遗嘱将自己财产留给了他的父亲。闫先生说:“我三爷爷原来有七分地,从他去世后一直都是我父亲在种。这次要土地确权,我父亲向村里打听,村委会却说我父亲没有土地继承权了。” 闫先生表示疑问,现在国家政策中针对农村土地确权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非直系亲属不得继承土地确权的声明?
从衡水市安平县农牧局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农村耕地属集体所有,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土地。据安平县农农牧局工作人员介绍,土地确权是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如果闫先生的父亲在1999年进行二次承包分地时,与闫先生的三爷爷在同一个家庭户里,那么即使闫先生的三爷爷去世,闫先生的父亲依然可以进行土地承包。如果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原有家庭户自然消亡,那么原有的土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无法继进行土地确权。针对该网友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其跟村委会做进一步沟通。(天诚规划z)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搜狐博客 |
新浪微博 | 微信平台 | 腾讯微博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