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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实施一系列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录入时间:2016-08-24 15:08:15 点击:
  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厦门市日前从居住用地供应、土地供后监管、商品房预售监管、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等7个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厦门实施一系列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科学统筹全市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今年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面积200万平方米,近期拟分批次推出6宗居住用地,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的有效供给。在土地出让时增设户型限制要求,加大中小户型住宅房源供应力度。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指导厦门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现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此次政策调整与现行政策的区别在于进一步区分和细化了购房人家庭名下有无住房、贷款次数、所购住房是否为普通商品住房等,针对不同情形执行差异化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规定,从而实现政策的相对精准发力和精细化调控。
  进一步从严土地供后监管。加强供地后续履约监管力度,对开发企业从取得用地到建成竣工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公开出让用地要求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如未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严格执行项目开竣工时间约定,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全面竣工,否则将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征收违约金。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满足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应一次性申请预售,预售房源应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必要的定价指导。加强商品房预售常态化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建设。加快2个项目约1万套保障性住房房源规划建设,开工建设3个项目5000套公租房。今年内分3批次安排6000套保障性租赁房配租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安排1000套(间)公租房配租给“夹心层”和“新市民”。(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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