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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大胆探索退地换现金 换股份 换社保的“三换模式”
录入时间:2018-09-04 11:19:52 点击:
内江市市中区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着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等试点任务。试点以来,市中区坚持“农民自愿、风险可控、权益保障、土地利用”的原则,在土地规模化退出和补偿金市场化上大胆探索,初步形成退地换现金、换股份、换社保的“三换模式”。此模式入选2016年中国改革十大案例,改革经验先后在改革网和《农业工作通讯》《四川改革专报》等刊登。截至2018年6月,已有3249户农户退出土地6005.28亩,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退出承包地“换现金”。龙门镇、朝阳镇探索退出承包地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偿的“退地换现”模式。其流程及具体办法为: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核实、村委会复核、乡镇批准、区农林局备案的实施程序,对永久性退出的,把农民自愿申请、权属明晰、家庭成员意见一致,有稳定就业、有固定住房、不依赖土地为生作为永久退出的基本条件,参照当地50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价格,采取“村民自治,自主协商”的办法,按照土地流转价格的2倍,以30年计算,给予3万元/亩的一次性补偿。对长期退出(二轮土地承包期内退出)的,按照850元/亩·年的标准×14年(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补偿,补偿款共80余万元全部暂由区财政借支给村集体,保留退地村民的选举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截至2018年6月,龙门镇、朝阳镇永久退出土地30.3亩、长期退出55亩、流转土地700余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专业大户发展藤椒规模种植和乡村旅游。
二、退出承包地“换股份”。永安镇大庄村、七里冲村等探索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还村集体,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补偿金直接入股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退地换股”模式。具体方式为: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还村集体,村集体以土地流转市场价格×退出年限,并将此款折算为该农户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股份,每年实行保底分红,保留农户征地拆迁收益权及集体经营失败后土地再承包权,保障了农民基本土地权益。截至2018年6月,已退地换股份共59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退还的土地,通过集中、整理后,流转给农业发展公司建设川南大草原农旅休闲等项目,退地农户每户每年仅保底分红预计在1700元左右,比原来独户经营提高300元以上,此举既推进了退出补偿金市场化,还推进了退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三、退出承包地“换保障”。永安镇下元村把农村改革、脱贫攻坚和解决农村特殊群体保障相结合,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60岁以上人员,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的,参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建立特殊群体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土地退出换取社会保障。具体方式为:对所有在册户籍人员因病因残因老丧失劳动力,并自愿永久退出家庭承包经营权参加退地养老保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原始土地划分时的人地关系确定参保人员和补偿标准。退出土地的参保人员按每人每份2万元标准给予补偿,用于参加退地养老保险,区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补助5000元。参保人员年满60岁每月领取养老金180元,直至终身;未满60岁的可申请领取退地换保困难救助金每月100元,直至年满60岁领取退地养老金。下元村已退出12户38亩。
内江市市中区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三换模式”,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较好解决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通过多种补偿方式,不仅有效保障了农民承包土地收益权,使他们能够在城镇安居乐业,促进其有效融入城镇,同时也间接推进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二是较好解决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问题。通过资源的重新组合、配置,为各类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所退出的土地均得到了有效利用,生态种养、农旅休闲等各具特色的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三是较好解决了集体经济发展中资源分散的问题。通过有效整合农村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相对集中了“撂荒”土地,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业和壮大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性资产奠定了基础。四是较好解决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各类纠纷。通过土地退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有效地避免了少数村民契约精神不强、信用意识不足而引起的土地流转纠纷等问题,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推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信心,加速了丘陵地区现代农业的有序发展。(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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