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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召开部分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
录入时间:2020-09-17 09:53:25 点击:
9月8日上午,部分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在日照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厅领导有关批示要求,督导调度青岛、枣庄、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滨州等8市及青岛市崂山区、枣庄市峄城区、烟台市牟平区、昌邑市、威海市环翠区、莒县、蒙阴县、滨州市滨城区等8县(市、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邀请高青县、邹城市介绍工作经验,会上还分析了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工作推进措施。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民权益维护的大事,也是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资产盘活的基础。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准确把握工作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任务。一是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村居,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三是要严格工作标准,保证工作质量,加强数据质量抽检;四是严格落实“应发尽发”要求,除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外,要全部纳入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会议要求,要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细、抓小、抓实。一是各地要精准统计上报各项工作数据,省厅将不定期组织各地之间的交互暗访调查,对已完成发证的村居进行抽查,确保证书发放到群众手中;二是各市对辖区发证率80%以上的县(市、区)尽快组织预核查验收,确保工作扎实到位;三是各市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政策技术指导组,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四是各市每半个月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报告抄送省厅;五是各市要对辖区发证率靠后的2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情况纳入每半月的工作报告。
会议还就“一网通办”信息平台应用、城镇居民住房和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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