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山东出台财政政策措施维护进城农民土地、宅基地权益

录入时间:2016-09-21 15:43:14 点击: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其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进程明显加快。
山东出台财政政策措施维护进城农民土地、宅基地权益
  山东省要求,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行要求其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转让三项权益作为落户条件。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转移人口,继续享有以土地为发放依据的农业补贴,消除进城落户农民的后顾之忧。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山东省将健全转移支付政策体系,支持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落实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奖补政策,资金分配向接收农民工子弟较多的学校倾斜等;支持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就业服务体系,招用农业转移人员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等;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以及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等。
  山东省将强化财政激励措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三个市民化”,包括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市民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建立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天诚规划z)

 
新浪博客 网易博客 搜狐博客
     
新浪微博 微信平台 腾讯微博
\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