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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批准十二类农产权可以进行市场交易
录入时间:2016-09-26 16:17:45 点击:
农村产权是活的资本,山东省东营市已批准12类农村产权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9月20日,记者获悉,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已公布,每笔交易费最低标准100元,成交额1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随着成交额增加,费率依次下降。
为了激活农村“沉睡资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内的12类农村产权可以进入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之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
记者得知,现阶段东营市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主要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交易,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根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确定。
据了解,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日前,物价部门发布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按成交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收取。
具体为,成交额1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10-100万元(含)部分为0.8%;100-1000万元(含)部分为0.6%;1000万以上部分为0.5%。每笔交易最低收费标准为100元。农户家庭进入市场交易产权,免收产权交易服务费。据了解,本规定有效期至2018年8月14日。(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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