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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录入时间:2014-10-13 14:23:07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9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强调,坚持统一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衔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和工作衔接方案,省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按照要求将本部门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文件、档案、信息系统等资料完整移交到位,并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本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后续衔接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研究解决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相关各方工作衔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并指导、督促各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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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强调,坚持统一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衔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和工作衔接方案,省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按照要求将本部门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文件、档案、信息系统等资料完整移交到位,并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本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后续衔接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研究解决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相关各方工作衔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并指导、督促各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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