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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退出宅基地要遵从进城落户人员的意愿
录入时间:2016-10-26 15:28:45 点击:
进城落户人员的宅基地怎么办?是不是就没有宅基地了?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最近表示,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不是土地与户口的城镇化。城镇化要循序渐进,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根据国土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住建部等部门建立的人地挂钩机制,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尊重了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意愿,这样的城镇化思路值得期待。对于愿意进城,有一技之长,有能力在城镇安居乐业生活的农民,城镇就要敞开胸怀接纳他们,给他们提供同等市民待遇,引导他们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承包土地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如果农民暂时不符合落户城镇的条件,或者他们不愿意落户城镇,只愿意在城镇务工,城镇也要善待他们,给他们提供温馨的临时家园。如果进城农民暂时不愿退出宅基地,不愿流转土地经营权,希望给自己留条退路,也应予以尊重。
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地区,要把握城镇化的节奏,不能贪大求快。对于不愿洗脚进城的农民,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引导他们科学致富,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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