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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动耕地轮作补助资金 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
录入时间:2017-11-01 11:50:48 点击:
日前,我省正式启动 2017 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对象是与乡镇(农场)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在合法农业用地上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每亩 150 元。
2016 年,国家在9个省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我省被确定为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省份,安排试点任务面积 250 万亩。2017 年,国家将我省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面积增加到 500 万亩。
近日,省财政厅已将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拨付到各试点市、县和省农垦管理局。各试点市、县和农垦管理将按照政策要求,通过粮食补助 " 一折(卡)通 " 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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