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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 项目审核 风险防范听证会将召开

录入时间:2017-11-15 11:50:36 点击:
关于召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拟就设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就设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拟于12月初在北京举行。
  三、听证会代表及要求
  听证代表由农户代表、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代表、基层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共13人,其中:农户代表3人、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3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代表4人、基层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代表3人。
  听证会代表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
  四、报名方式及代表确定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月8日止。
  (二)报名人员可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010-59193196,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jgsjytz@agri.gov.cn。
  (三)代表人选将按照不同类别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同一省级行政区域不超过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确定后,将书面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及地点,听证代表凭书面通知和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期间代表的食宿费用及京外代表往返交通费用,由农业部承担。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2017年11月8日(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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