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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

录入时间:2018-11-23 11:08:00 点击: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自用房产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批准给与减征或免征照顾。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情形或条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依照《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告。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和税务机关具体核准程序,由大连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每季度首月(1、4、7、10月)15日内申报缴纳上一季度的税款。纳税人出租房屋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应在代开发票的同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一次计算缴纳房产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大政发〔2015〕43号)同时废止。(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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