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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将于12月7日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录入时间:2015-12-04 11:13:53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自12月7日起,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矿区、裕华区(不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工作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笔者了解到按照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统一要求,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目前阶段不能“以人查房”。而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2017年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自12月7日起,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矿区、裕华区(不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工作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笔者了解到按照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统一要求,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目前阶段不能“以人查房”。而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2017年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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