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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六个统一”+“专项督导” 规范农村财务公开
录入时间:2021-12-27 15:56:39 点击:
财务公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上级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今年四季度以来,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推行“6+1”模式(即:“六个统一”+“专项督导”),有力提升了全县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以“六个统一”引领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公开式样。针对原来大榜小榜混用、大榜需要手写且不易保存、公开榜格式不一等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简洁、实用、易保管”的原则,对村财务公开榜样式进行了统一规范。
(二)统一公开内容。明确将农村集体代管资金纳入财务公开榜公示内容,在公开榜中不但要公示本月收入支出流水明细,还要主动公开代管资金余额,主动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亮家底”,让村民一看就知道月初、月末村集体到底有多少钱。
(三)统一公开时间。要求各乡镇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各村账务进行集中处理,及时维护好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每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上月财务公开。
(四)统一审核把关。县农业农村局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村集体经济事务的职能,统一刻制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印章,明确了会计、村主要负责人、管理区书记、经管站审计员等责任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镇经管站等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
(五)统一科目设置。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设置了统一代码名称的“代管资金”科目,将原来分布在不同科目下的代管资金全部调整到该科目下,委托软件开发公司设置关联,在电子记账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公开榜数据,直接打印审核后即可公开,此举减轻了镇村经管人员的工作量,实现了便捷规范。
(六)统一档案管理。要求乡镇对各村每月财务公开底稿、财务公开照片等建立专门档案备查,同时要求财务公开栏中包含年内所有月份的公开记录,确保财务公开的连续性、完整性。
以“专项督导”倒逼制度落地生根
新的农村财务公开要求实行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农村财务公开情况开展集中督导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街道)经管站进行整改。在下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把财务公开执行情况纳入常规督导,以常态化督导确保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全县各村居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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