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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实施意见通
录入时间:2016-08-23 16:19:54 点击:
威海市农业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拓展农业产业功能,加快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步伐,威海市农业局、财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威海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农业局 威海市财政局
2016年5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鲁办发[2011]11号),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步伐,推进我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清洁,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思路
2016年全市生态循环农业与休闲观光农业建设,以农业生态高效、农业功能拓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目标,以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和精品观光采摘园建设为重点,采取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实行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打造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的新亮点、新样板,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项目的目标
2016年全市生态循环农业与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的总体目标为:新建生态循环农业基地25个,打造精品观光采摘园13个。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目标,市财政局已从奖补资金总额中的20%予以整合扣除,专项用于扶贫,本奖补实施意见不再安排扶贫实施内容。
三、建设项目的条件及标准
(一)生态循环农业基地
1.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完整的会计帐簿,进行详细的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帐目记录要清晰、完善,发票、收据要齐全、真实。
2.基地建设分为两种模式,其一是“四位一体”生态大棚模式,建设规模要求单个大棚达到1亩以上,且大棚总面积不低于10亩;其二是“畜-沼-果(菜、茶等)”模式,建设规模要求连片面积不低于100亩。新建的生态循环农业基地达到其中一种模式的建设规模即可。
3.每个基地沼气池和沼渣沼液处理池容积至少要达到100立方和20立方,沼气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沼气生产资格证书。
4.基地要配备滴灌或管灌设施,滴灌或管灌面积要达到种植面积的70%以上。
5.基地的沼气工程要在项目检查验收前投料启动,生产的沼气应主要用于大棚点灯或生产生活燃气。
6.沼气工程所产生的沼液应主要用于稀释后叶面喷施或水肥一体追喂,所产生的沼渣应主要用作基肥。要确保产生的沼渣沼液全部被本基地消纳,不造成二次污染。
7.沼气池、沼渣沼液处理池等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8.项目完成后应安装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标牌。
(二)精品观光采摘园
1.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完整的会计帐簿,进行详细的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帐目记录要清晰、完善,发票、收据要齐全、真实。
2.露天采摘区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大棚采摘区总面积不少于10亩。
3.具有相对独立的采摘区和公共服务区;园区内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4.采摘品应为农业部门认定的“三品一标”产品,且在认定有效期内。
5.园区入口处应设置采摘园名称、采摘线路和服务项目介绍。
6.园区内有专用泊车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7.园区内或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可供5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饭店或农家乐。
8.园区内要有果蔬洁净设施和卫生厕所。
9.通往园区的主干线路口设有交通指示牌,园区内要有引导标识。
10.水塘、陡坡等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1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当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
12.申报威海市精品观光采摘园的园区可以是当年新建的,也可以是过去已建成的,2015年已获奖的项目单位,2016年不得申报。
四、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2016年,市级财政对生态循环农业与休闲观光农业建设补助标准如下:新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每个补助5万元;被评为市级精品观光采摘园的每个补助5万元。
五、项目申报和验收的相关要求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威海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
(二)获得2016年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耕地质量提升建设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再申报威海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
(三)各区市要于2016年9月5日前对本辖区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的项目于2016年9月15日前向威海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考核验收及资金奖励申请。
(四)申请项目验收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区市关于申报威海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奖励的请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一式二份,市农业局、财政局各一份);
2.《威海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申请表》;
3.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运行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及效益分析等;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土地租赁合同及“三品一标”证书等有关证照复印件;
5.《威海市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项目建设承诺责任书》。
(五)申报项目验收材料要完整规范,每个生态农业或休闲农业建设项目单独印刷(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为蓝色,封面格式为:上写威海市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材料,下写项目建设单位与申报日期。
(六)市农业局、财政局将于2016年9月底前对各区市2016年生态农业与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档案等形式,逐一检查验收。市里将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核拨奖励资金,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奖励资格。(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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