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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不但需要种粮大户合作社也离不开亿万小农户
录入时间:2018-04-10 11:39:27 点击: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耕作方式,到驾驶室里吹着空调听着歌的大机械作业;从推着独轮小车在村镇集市支个小摊零卖,到现代冷链物流朝夕之间就将地头果蔬送到千百里之外的居民餐桌。中国的小农手中,地还是那一亩三分地,但他们面临的生产经营方式,已经翻天覆地。面对时代的巨变,中国延续数千年的小农经济早已被汇合到商品经济大潮,亿万小农户亦无例外。然而,体量庞大、惯性明显的小农实现彻底的转身并非一日之功。生产效率低、产业水平低、增值程度低、科技信息水平低、资金难获取、劳动力素质低,这些都是阻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障碍。
助力小农户走上现代农业的道路,是历史和时代的需要,也是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据统计,我国40%的耕地由280万家各类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另外60%的耕地则由两亿多农户经营,尽管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变化,但可以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小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因此,没有小农户的现代化,就没有我国农业的现代化。
事实上,新型经营主体正是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能力、有实力将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经营,连接大市场,克服小农户自身生产能力弱、市场信息不足、经营理念落后等缺陷;另一方面,这几年发展迅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能够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小农户老龄化和兼业化日益突出的问题,让农村“谁来种地”不再成为难题。
“一枝独放不是春。”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需要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扛起大旗,也有赖于亿万小农户的“百花齐放”。支持小农户发展需要从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全面扶持。进一步增强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充分发挥好其组织带动作用,帮助小农户突破小、弱、散的发展瓶颈,在资金、政策上向支持小农户的新型主体倾斜,尤其是对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组织给予鼓励扶持,通过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让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还要激发小农户自身发展动力,引导一批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小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带动更多小农户在现代农业的大道上阔步前进。(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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