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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七项措施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和未脱贫村脱贫攻坚
录入时间:2020-04-27 09:40:43 点击: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七项措施,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和未脱贫村脱贫攻坚,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2020 年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对20个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倾斜支持。每个国家级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不少于600 亩,深度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模不受限制。20个重点县,按需保障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邓州市、项城市、唐河县等非贫困县享受省级贫困县土地支持政策。
二、发展用地空间“温情释放”
结合“百镇千村”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有序推进、科学编制重点县和未脱贫村村庄规划,留足发展用地空间;加大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力度,在土地规划期内,重点县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足问题由省厅统筹解决。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的脱贫攻坚项目,视作对选址有特殊要求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允许3个月内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改手续。淅川县、嵩县等 深度贫困县的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不能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允许办理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三、占补平衡指标“优先统筹”
20个重点县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自保为主、统筹收底”,市县优先在本区域范围内保障占补平衡指标,省厅将通过省级统筹优先解决保障困难,并适当降低统筹指标价格。
四、筹集扶贫资金“多措并举”
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重点县搞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争取腾退更多建设用地指标,在满足本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用地以外,节余指标即宅基地复垦券在全省优先安排交易,筹集更多的扶贫资金。允许淅川县、嵩县2个深度贫困县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允许在省宅基地复垦券年度交易安排时,给予20个重点县顺序优先、数量侧重特殊支持;允许重点县产生的指标和52个未脱贫村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辖市域内交易,不受交易计划限制;允许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或市域内调剂使用,优先安排20个重点县进行指标交易。省厅将优先安排重点县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或市域内交易,复垦券交易计划适时调整时重点考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
五、设施农业用地“限制放宽”
允许设施农业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简化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经营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人)签订用地协议后,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备案即可使用土地。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因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15亩上限规定。
六、全域土地整治“发展优先”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申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重点县为试点项目。允许纳入试点范围的地区,对整治区域内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合理调整。整治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需求,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重点县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工作。
七、用地审批服务“便利快捷”
重点县交通、能源、水利、民生发展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手续开通用地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提高组卷、上报、审查效率,确保最短时间内办结。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用地预审与选址并联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整合办理,实行“多证合一”,全力服务脱贫攻坚。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和未脱贫村脱贫攻坚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立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眼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全力支持 20 个重点县和 52 个未脱贫村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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