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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录入时间:2016-05-05 16:50:22 点击: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 重视农田基本建设。近年来,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我国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粮食产量“九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受人口持续增长、 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农产品 供求将长期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状态。为加快发展 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 高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 平,促进农业持续增产稳产,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分必要。要 按照近年中央 1 号文件多次提出的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 抓紧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 筹集资金,集中力量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依据《土地管理法》、《农 业法》、《水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近年中央 1 号文件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划纲要》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 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 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借鉴了 相关专项规划的已有成果,提出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 务和分区建设要求等内容,与相关专项规划进行了衔接协调,并参考了有关部门近期普查工作成果和相关研究结论。
  《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阐 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 梳理了现阶段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提出了“十二 五”、“十三五”期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标准和分省规模,分八个类型区明确 了具体建设内容和建成要求,提出了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后续管 护的机制和措施,测算了投资需求,明确了资金筹集的原则和渠 道,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提出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所述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 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 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
  《规划》是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 本依据。规划基准年为 2010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20 年。(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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