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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和动态监测耕地占补平衡

录入时间:2020-06-29 14:08:50 点击:
  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湖南省耕地保护监管系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实施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和动态监测耕地占补平衡。
湖南全面实施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和动态监测耕地占补平衡
  《方案》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两个占补平衡”。在用地报批占补平衡方面,所有依法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在报批用地前,必须先行完成补充耕地,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动态监测占补平衡方面,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全省耕地保护监管系统,以月度、季度和年度为监管周期,对全省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类型、范围等方面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方案》明确,对村民建房、农村道路及其他建设占用耕地未落实占补平衡的,1个月内从县级耕地指标库中直接冻结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经处置后不能恢复耕地的,从指标库中扣除。冻结或扣除后无剩余耕地指标的,暂停该县市区用地审批。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两倍冻结、扣除补充耕地指标,并一律按程序整改补划。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将年度监测监管成果应用到市州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
  《方案》细化了工作流程,分解了工作任务,省自然资源厅多个处室及直属单位分别负责相关工作。通过湖南厅和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三级监管系统,每月监测全省占用耕地情况,对违法违规用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处理一起。每月、每季、每年进行数据汇总,形成监测分析报告、监管报告、处理结果报告。
  据悉,2016年以来,全省建设占用耕地41.56万亩,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方式补充耕地79.2万亩,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得到有效落实,连续1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湖南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根据执法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拟扣除各市县补充耕地数量16.52公顷,水田规模11.16公顷。下一步,湖南厅将加强对违法建设、村民建房、农村道路、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建设损毁、自然灾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9类占用耕地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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