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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录入时间:2016-08-23 15:28:48 点击: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在官网公开了由财政部、环保部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个方面的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重大生态工程中的土壤生态修复与治理,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
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财政部与环保部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区域及省份。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法方式分配。未完成目标的省份将被扣减资金,出色者则给予奖励。
管理办法还要求有关地区的财政和环保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开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除此之外,资金安排和使用的详细情况、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情况等信息,也当在政府网站公开。
该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指2016到2020年期间,为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原《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147号)同时废止。
另外,据新疆环保厅消息,7月26日至27日,环保部在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举办了全国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培训班。
在培训班的开班式上,环保部土壤司副司长邱启文称,《土十条》已由国务院正式发布,近期环保部将联合各相关部委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方案,一是出台《土十条》部门分工方案,二是《土十条》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年底前环保部还将与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地要制定和发布落实《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期各地要确定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抓紧提出2016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处长付沙在培训班的专题报告中介绍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进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纳入全国人大1类立法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明年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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