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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黄牌”制度进行耕地保护考核

录入时间:2021-09-03 10:40:45 点击:
  8月17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实施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通知明确了实施“红黄牌”警示的情形以及相应的整改、惩处措施。厅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对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管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给予“红黄牌”警示的依据。
湖北“红黄牌”制度进行耕地保护考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州),适用“黄牌”警示:耕地面积净减少量与上年度末耕地面积之比达到0.3%以上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推进进度严重滞后的;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率排名后三位且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的;每半年违法占耕比例排名前三位的;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被自然资源部约谈的。
  市(州)有下列情形的,将被亮“红牌”:年度耕地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未达到任务目标的;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年度目标任务的;督察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在给予“黄牌”警示后仍出现严重拖延;一个年度内,在考虑问责评估因素后,市(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500亩以上,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200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因耕地保护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通知明确,被“红黄牌”警示后限期整改,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完成整改经审核合格后可以销号。对被“黄牌”警示的,将在市(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对被“红牌”警示的,除了在市(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还将视情况提请省政府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在整改期内暂停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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