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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超10亩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超5亩将移送司法机关
录入时间:2020-09-14 10:47:26 点击:
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占用耕地超过10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通知中明确,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是指自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未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继续建设、继续出售和新建房屋(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各种房屋)行为。
其中,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的,将依法依规拆除或没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拆除,顶格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占用耕地超过10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买卖、流转、承包耕地违法建房的,将限期拆除或没收,依法依规解除买卖、流转协议,对协议双方实行“双惩处”,并收回国家有关涉农补贴。巧立名目,借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名义,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将没收违法所得,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顶风而上违法违规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
此外,山东省将全面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土地卫片执法年度违法比例,等面积扣减所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审批、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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