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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就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录入时间:2016-09-19 16:35:52 点击: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地区、部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为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支撑。截至2015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42.5万公顷。其中水浇地18.4万公顷,旱地24.1万公顷;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4.89万公顷。全面推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包头市人大就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近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就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吕尚飞、赵维忠、安胜利、刘连旺、赵学友、李金贵、辛胜利围绕我市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向副市长张建中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业局、土右旗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在此次关于耕地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尚飞提问,“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占用耕地的压力也不断增加。我市将如何统筹考虑,解决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
  “为了妥善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有效解决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市坚持机制性保护、管控性保护和建设性保护并重,坚守633万亩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另一方面,主要是解决好使用增量和存量的问题。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将是今后我们重点努力的方向。”副市长张建中回答说。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市共验收补充耕地项目56个,涉及整理土地2900公顷,新增补充耕地2080公顷,异地补充耕地指标2000公顷划入我市补充耕地储备库。
  赵维忠委员提问,“我市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将采取什么措施保证我市耕地总量平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兰维回答说,我市按照“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与“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确保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严把项目选址关,项目建设占用土地,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并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制定了《包头市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严把“三关”即严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审核关,严把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关,严把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关,确保“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全市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建立全市统一补耕平台,统筹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工作,保持全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今年3月份,我市作为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之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正式通过国土部、农业部审核,是华北地区第一家通过审核的城市。
  赵学友委员提问,“今后,我市将如何巩固划定成果,采取哪些措施继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芙蓉回答说,“目前我市正在划定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也就是将图上划的基本农田,通过实地核查,逐宗落实到每一个地块,并登记造册,逐级签订保护责任状,将保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市、县、乡人民政府,落实到村组、农户,确保每一块基本农田都有一个看护人。”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等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把我市的永久基本农田看住、建好、守牢。
  据了解,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案件256宗,涉及占用耕地面积204.83公顷,结案256宗,结案率100%。
  辛胜利委员提问,“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我市如何实现长效监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兰维回答说,政府对耕地保护负总责,坚持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法占地,特别是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严厉的查处。建立事前防范机制、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违法违规用地周(月)报和通报制度、多元执法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并积极完善土地执法问责制,严查土地违法行为。(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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