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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年施行土壤污染防治新规并建立土壤污染监管名录
录入时间:2019-12-13 11:41:27 点击: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将石油开采加工、化工、医药、焦化、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填埋等行业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说,山东能源和产业结构偏重,农业规模化生产中农药、化肥、农膜等过量施用,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工业遗留地污染物超标情况也较突出。
《条例》根据山东的产业结构和土壤污染特点,提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其中,石油开采加工、化工、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填埋等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为从源头上防止对污染土壤的不当利用,《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化工园区、涉重金属排放的产业园区,应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天诚土地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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