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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1-09-13 09:57:48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一项艰巨任务,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划》任务落实。要目标同向,聚焦农业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列出清单,细化措施,逐项落实。资源同聚,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要向农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聚集,发挥集合效应,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力量同汇,创新推进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草局  
  2021年8月23日(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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