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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延长三十年 子女可以继承经营权吗?

录入时间:2020-01-13 14:46:21 点击:
  根据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在第2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截止后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不会有大的变动。这对于很多农村子女来讲是否能够继承父母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成为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可能很多人对政策并不了解,所以才有此一问。
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延长三十年 子女可以继承经营权吗?
  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承包户家庭所有成员共有,其并不因为户主或者父母的死亡而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户主一个人说了算的,而是有在同一个农村户口本下所有家庭成员共有。哪怕是户主去世以后,其他成员依然享有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我国法律规定赋予农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掠夺。
  只要子女的户口跟父母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下,就不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而且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所有权,本质上讲没有继承,不继承这么一说。因为从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能继承的东西都是拥有所有权的。而我们都知道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村民都只享有经营承包权而不享有所有权。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第2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从93年到98年之间开始进行的,承包期限是30年。也就是说第2轮土地承包期最早要到2023年左右截止,最晚会在2028年左右到期。但是根据党的十九大相关规定和最新的政策明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会在第2轮土地承包期到期截止后再延长30年。这是从维护农村土地关系长久稳定的大局出发,会继续保持土地关系不变,一直到2057年左右。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地区,不在父母的户头名下。那么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的时候,就已经没有办法进行确权了,此时农村父母的土地经营权也无法继承和享有。如果在第2轮承包期限内进行了土地确权,那么即使未来再延长30年,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会继续享有。
  所以,大家不需要太过担心。只要子女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头下,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发生变更,也不存在继承问题。哪怕是子女,不在农村生活,其依然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果自己不跟踪的话,也可以通过流转租赁的方式将自己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有需要的种植户从事规模化的种植,从而来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也能获得一定的流转收益。(天诚土地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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