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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遵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进行农村宅基地选址
录入时间:2016-03-01 10:09:21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日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该省采取措施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通知》指出,要加强规划引导,合理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农村居民建设住宅要与旧村改造、土地整治相结合,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该省还将建立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对村民自愿退出因历史原因多占的宅基地,村民小组要予以适当补偿,村民小组没有能力补偿的,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日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该省采取措施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通知》指出,要加强规划引导,合理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农村居民建设住宅要与旧村改造、土地整治相结合,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该省还将建立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对村民自愿退出因历史原因多占的宅基地,村民小组要予以适当补偿,村民小组没有能力补偿的,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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