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浙江省首部土地整治规划法制今年实施
录入时间:2015-03-03 09:04:50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此举标志着浙江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实施的新阶段。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介绍,《条例》将浙江省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域的创新实践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陈铁雄表示,浙江将全面清理已建、在建整治项目,及时纠正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此外浙江省正在开展相关调查研究,计划明年制定出台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标准、预算定额标准、绩效评价办法以及土地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条例》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垦造为农用地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该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的农民住房和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并规定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施耕作层剥离,用于土地整治,并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建设项目供地前组织实施。《条例》还明确耕作层储备场所用地按照临时用地管理。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网站:http://www.sdtcghy.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2号
电话:0531-80989126/9133
传真:0531-80989126
邮编:250014
人力资源:hr@sdtcghy.com
商务合作:bd@sdtcghy.com
《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此举标志着浙江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实施的新阶段。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介绍,《条例》将浙江省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域的创新实践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陈铁雄表示,浙江将全面清理已建、在建整治项目,及时纠正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此外浙江省正在开展相关调查研究,计划明年制定出台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标准、预算定额标准、绩效评价办法以及土地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条例》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垦造为农用地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该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的农民住房和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并规定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施耕作层剥离,用于土地整治,并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建设项目供地前组织实施。《条例》还明确耕作层储备场所用地按照临时用地管理。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网站:http://www.sdtcghy.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2号
电话:0531-80989126/9133
传真:0531-80989126
邮编:250014
人力资源:hr@sdtcghy.com
商务合作:bd@sdtcghy.com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搜狐博客 |
新浪微博 | 微信平台 | 腾讯微博 |
|
联系电话:0531-80989126/9 传真:0531-80989126 E-mail:bd@sdtcgh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