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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土局明确:省直房改房小土地证过户到区局办理

录入时间:2014-03-09 09:29:04 点击:
生活日报2月28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日前该局发布相关通知,规定今后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时,小土地证的过户办理到国土局各区局办理。

通知指出,自2014年2月24日起,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后土地证的变更登记,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据《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08]29号)向房屋所在地的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提出申请。

据济南市国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许多省直房改房房改时除了有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土地所有权证,也就是大土地证分割后发给个人的“小土地证”。省直房改房上市交易时,除了房产证过户,还要进行“小土地证”的过户,原来这一过户在我省相关部门办理,通知发出后,房屋买卖时“小土地证”过户时到区国土部门办理。

据工作人员介绍,“小土地证”和房产证合起来是一套房子完整的产权。一个项目在开发完成后,给购房者办理了房产证后,就应该将大土地证分割,给每家每户办理小土地证。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济南多数商品房项目都只有房产证,但没有“小土地证”,除了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小土地证手续外,还有的小区是因为项目开发期数较多,项目本身没有开发完,无法办理小土地证,还有的则是因为没有办下来房产证。因为只有房产证全部办理完,才能办理“小土地证”。

同时一个重要原因是济南市场进行房屋交易时不重视土地证,有房产证就可以正常交易,所以许多购房者忽视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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