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10个省市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拟定奖励范围
录入时间:2019-03-11 11:47:29 点击:
在一直以来坚持执行的处罚手段基础上,围绕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奖励性”的手段,终于在2019年春节之后“浮出水面”。据悉,包括北京在内的10个省市,已经被自然资源部列入拟定奖励的范围。
这10个省市包括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广东省、四川省、北京市、云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和上海市。这是自然资源部对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估后并进行排名,并以此为依据圈定的。
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关省市、部门提出异议,上述10省市将获得“奖励性”的土地指标。在新增建设用地被严格控制的前提下,这些土地指标,对于发展地方经济而言,显得异常珍贵。
“奖励”10省市
“直接奖励土地指标,我们还是充满期待的,我们做集约节约用地工作,也更有动力。”2月27日上午,东部某省自然资源职能部门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省,刚刚被划入自然资源部奖励土地指标的范畴。“目前,正在走公示程序。”他告诉记者。
多位自然资源系统和地方土地职能部门的人士也向记者证实,他们收到自然资源部的有关通知,近期将对10个省市进行土地指标奖励的情况进行公示,在此期间,对奖励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自然资源部反映有关情况,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是用途管制司计划管理处。
中国目前执行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耕地保有目标任务总量,而后分配到计划期内每年形成土地指标,并依据相关规定向地方下发,再由地方政府逐级向下分配,从而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审批、管控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
“一直以来,关于集约节约用地问题,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一方面,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将以执法的形式予以处罚;另一方面,一些违规用地、管理土地的情况,或者对有关政策未能有效执行,还会在下一年度中被核减土地指标。这些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性和震慑力都是很大的。”西部地区某省自然资源职能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
按照他的说法,“不能做什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地方政府在管理、运作土地有关事务过程中的“首要思维”。“在此基础上,现在做出奖励性的安排,对地方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就是哪个地方集约节约用地做得好,是有回报的,如果只有处罚,大家都只能达到没违规——不处罚这同一个水平线,因此,奖励土地指标,有很大的推动和激励作用。”他说。
标准严格
由于奖励土地指标对于地方政府的激励意义和信号十分明确,因此,奖励土地指标的标准十分严格,这其中既包括地方过去一年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总体情况,也包括地方出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同时还包括单位土地产出GDP测算等指标内容,意在奖励土地利用效率高的省市。
根据目前的情况,自然资源部圈定的省市包括: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广东省、四川省、北京市、云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和上海市。这其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占了40%,中西部省市占了60%。
“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为一个排名表,也就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执行情况的全国排名表,分先后次序。”一位中部地区某省自然资源职能部门人士说。在圈定这个拟奖励土地指标的范围时,自然资源部进行了多项测评,并进行了综合排名,最终圈定了前10名的这些省市。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是这项综合测名的重要依据。具体来说,标准包括5个方面: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进度、用途结构、利用效益、存量挖潜以及协调匹配程度等。
在测评的过程中,“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高”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自然资源部会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和GDP分析测算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单位土地投入产出高、经济效益好,同时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好,且批后供地率高、闲置土地少的地区等指标,进行测算,并进行最终的排名。
不过,在此基础上,在相关领域,尚有一票否决制。记者了解到,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除国家和省级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市(地、州、盟)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500亩、县(市、区、旗)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100亩,未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约谈或启动问责,未发生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案件的情况下,才能具备“入围”资格,否则将被“一票否决”。
逐级奖励
土地指标奖励的方式,将采用逐级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确定省一级的名单,在完成系统内公示后,由确定获得奖励的省一级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奖励条件评选1个市(地、州、盟)或2个县(市、区、旗)作为奖励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名单和推荐理由报自然资源部。
在这个名单的基础上,由自然资源部再行组织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再次在系统内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即正式进行奖励。
关于具体的奖励额度,记者了解到,自然资源部将按照每个市(地、州、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或每个县(市、区、旗)奖励2500亩的标准,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将奖励的计划指标单独列出,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奖励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下达到受奖励的市(地、州、盟)或县(市、区、旗)。
“按照现在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奖励的用地计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前述东部某省自然资源职能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
从今年开始,此后每年年初,自然资源部都将按照这一规定和标准,对地方土地集约节约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和考评,进行排名,而后依照程序予以奖励。“这将是奖励常态化的一个信号。”一位地方政府人士称。(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搜狐博客 |
新浪微博 | 微信平台 | 腾讯微博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