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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录入时间:2014-03-28 16:22:15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谋划、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形成经济质量效益与土地利用效率同步提高的共赢格局。
建立节地评价制度。建立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节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基础信息调查、评价和披露机制,定期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健全节地标准体系。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标准规范,建立行政区域、城市、开发区等发展耗地、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标准控制体系。完善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用地标准,形成强制执行并定期更新的制度。
完善市场配置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土地市场机制。进一步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健全土地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等级和价格体系,发挥土地价格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引导作用,有序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地价优惠政策,从用地计划、财政、税收等方面予以奖励。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加大土地保有环节征税。
创新节地模式技术。吸取国内外节约集约用地经验,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土地处置、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优化存量土地盘活模式,不断提升单位土地承载人口、经济和建设的强度。大力开展节地技术创新,不断探索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省地型住宅建设、污染废弃地治理、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节地技术。
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方式,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责任制,逐步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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