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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授牌工作会议召开
录入时间:2023-04-19 16:58:25 点击:
山东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授牌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
促节约集约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因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决不能再以过度消耗土地资源为代价,要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撑。
4月14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授牌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通报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获评情况、全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及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为青岛市黄岛区等21个2022年度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授牌。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规划引领、优化配置、挖掘潜力、加强考核等多个方面做好顶层设计,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多种手段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据统计,近五年来,我市地均GDP从每平方公里0.98亿元提升到1.25亿元,节约集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因势利导发展新型产业用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促进项目“拿地即开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超额完成任务、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重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青岛经验”获全省推介
盘活低效用地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是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青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我市启动重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国企参与、配套先行、政策保障,形成了“1+1+5”低效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法,加快推动低效用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目前,先行启动的十大低效片区已腾让土地3万余亩,开发利用2.45万亩,2023年还将腾让土地1.47万亩,开发利用土地累计达到3.9万亩。重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青岛经验”获全省推介。
“1+1+5”中,第一个“1”是建立一套效率高、力度强的攻坚作战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形成了“书记、市长顶格抓,主任、主席协同抓,市级领导牵头抓,分管市长靠上抓”的推进机制;第二个“1”是形成一张路径清晰、方案明确的攻坚路线图——科学编制《青岛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创新制定“低效片区”划分标准,立足十大重点低效片区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定位等不同情况,分别编制《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片区改造范围、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开展产业策划和城市设计,在经济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运营模式和开发时序,“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实施计划。
“5”是突破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征地拆迁“腾地”,改变以往“拔点拣苗”的做法,对重点区域进行整体评估、成片征迁整理,逐个破解项目征迁难题;二是项目招引“落地”,新引进的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优先在低效片区内布局,2022年,十大重点低效片区落地项目129个,总投资额1345亿元;签约项目60个,总投资额1238亿元,片区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三是资金保障“活地”,充分发挥市级资金和土地储备资金的作用,同时拓宽多种资金渠道;四是配套先行“熟地”,按照“先配套后出让”的思路,实现经营性用地出让效益最大化和资源、资本、资产的良性循环。目前,低效片区内道路、教育、公园等配套工程已全面开工;五是政策赋能“用地”,以《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为基础,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1+N”政策体系,推动破解低效片区历史遗留“包袱”多、土地房屋征收难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今年全市低效片区(园区)全年计划推动350个攻坚项目,推动低效片区开发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蹚出新路径、打造新样板。
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用地
近年来,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等存量资源,成为制约发展的普遍性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青岛已逐渐构建起一套消化处置长效机制,形成了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的良性互动,助推大产业、大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
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全面核查全市范围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梳理摸清地块位置、面积、问题成因等有关情况,逐宗土地上图建库,明确处置办法和时限。
统一思想,顶格推进。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高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深入实施青岛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攻坚行动,顶格协调推进处置工作。各区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两级联动共同发力。
明确路径,政策赋能。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的实施意见》,梳理8大类31项成因,逐项明确办法措施,综合运用行政、司法、市场手段,为破解错综复杂的存量土地难题提供政策依据。
一地一策,精准施策。各区市结合辖区优势和地块情况,“一地一策”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并有序实施。如莱西市依托闲置土地,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以租赁经营等形式招引小微企业入驻;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还给予租金优惠奖励,实现企业“拎包办厂”。2022年,累计导入中小微企业60余家,实现产值10亿元。
据统计,我市不少批而未供土地是具备供应条件,但缺少合适项目供应的土地。在闲置土地中,也有一部分是因为配套不达标导致的土地闲置。因此,完善“以地招商”机制,是加快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的关键。
近年来,对标先进,青岛也在全市范围推广“标准地”出让机制,把“事后提要求”转变为“事前定标准”,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比如,2020年初,西海岸新区管委便印发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事前定标准、事中抓创新、事后强监督”,有机衔接“亩均论英雄”改革,对产业项目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调优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明确各类企业投资项目使用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每亩不得低于500万元,规划容积率不得低于1.5,亩产税收不得低于40万元。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每亩不得低于600万元,亩产税收不得低于45万元,进而大大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
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地尽其利、沃土生金”
节约集约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在路上,今后将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地尽其利、沃土生金”。
加强规划管控。结合编制实施“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各类各业用地需求,科学划定开发边界,倒逼城镇集约发展。
创新推动节约集约。建立适合青岛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用地评价评估,创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县,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
健全市场化配置。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继续推行“标准地”出让,探索土地复合利用。
加大盘活利用。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支持政策,调动政府、原用地主体、市场主体等多方积极性,打造一批典型样板。
强化监管约束。探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双合同”监管和用地退出机制,推动土地向高产区域、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倾斜,进而让每一寸土地都用在高质量项目上。(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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