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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职务之便非法出让土地员工被判缓刑

录入时间:2014-04-21 16:24:14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一环,但是有人利用土地流转之机,违法进行土地侵占,土地流转为非耕地用途,严重的损害国家利益,侵害农民的权益。
非法出让土地被判缓刑
    营口市老边区土地局土地利用科负责人揣某非法出让土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6万余元。
  昨日,法院发布的裁定书显示,揣某因滥用职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47岁的揣某曾是营口市老边区土地局土地利用科负责人,2002年3月份,揣某在审核向宋某出让国有土地业务中,因前来办理手续的老边区路南镇钢铁村党支部书记崔某与其存有私人感情,在明知该宗土地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且没有任何企业改制手续的情况下,形成了向宋某出让国有土地的审核意见。揣某报局长批时没有说明该宗土地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致使4342平方米土地被非法出让给宋某,宋某向钢铁村委会补偿土地款6万元。由于非法出让土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6.55万元。
  2008年9月,法院一审判揣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揣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揣某明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仍滥用职权形成出让土地的审核意见,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2008年11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揣某仍不服,以其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应免予刑事处罚为由,提出申诉。
  2010年2月,揣某申诉被驳回后二次申诉,法院决定再审。昨日,法院发布的裁定书显示,维持二审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对于这种在借土地流转之机违法占地征地的行为,要严厉的进行打击,保护国家和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做好耕地的保护,坚持土地流转耕地红线不动摇。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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